为什么要进行再次心脏移植?

再造人
发表于 2022-11-15 12:56:58


引起再次心脏移植的常见原因有移植心脏血管病变(CAV)、急性排斥反应和原发移植物功能衰竭,分别占55%、19%和17%,早期死亡率约16%。预后差的原因除急性排斥反应和原发移植物功能衰竭外,还有女性供体、两次移植时间间隔短、初始诊断为缺血性心肌病、机械循环支持、老年受体、再移植前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与重症监护等。而CAV患者再次心脏移植术后预后较好。


有报道106例再次心脏移植病例,其中,早期移植物衰竭34例(32%),急性心脏排斥反应15例(14%),移植心脏冠状动脉病变39例(37%)。再次移植手术的唯一危险因子是受体低龄。


1) 移植心脏血管病变:

心脏移植后晚期发生的一种特殊冠状动脉病变,又称心脏移植后冠状血管病变,属于慢性排斥反应。在存活5年的病例中,约50%的患者会发生冠状血管病变。主要病理改变为移植心脏冠状血管内膜弥漫性、向心性增生致管腔狭窄甚至阻塞,形成心肌梗死。


病变的具体发生机制不清楚,目前多数学者认为,CAV是由免疫因素介导、多种非免疫因素参与的综合作用结果。由于移植心脏无神经支配,即使发生严重的冠状动脉病变或者心肌梗死,患者也可无心绞痛症状。当患者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、心律失常或猝死时,病变往往到了终末期。


因此,心脏移植后必须定期行冠状动脉造影和冠状动脉内超声检查。一旦发现CAV,应当积极治疗。

实践表明,由于病变范围弥散,药物对CAV治疗效果非常有限,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(coronary artery bypassgrafting,CABG)和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均不能有效解决心脏缺血问题。再次心脏移植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。


2) 原发移植物功能衰竭:

心脏移植后,可因多种原因发生心功能衰竭。术后早期发生心功能衰竭的主要原因包括:供心保护不佳,在移植前经历过完全性缺血损害;超急性排斥反应;肺血管阻力过高致右心室负荷过重,易发生右心衰竭;心律失常。


患者早期出现心力衰竭的表现为中心静脉压(CVP)持续升高、右心室扩大、下肢水肿、尿量减少、心律失常、酸中毒等。随着移植技术的发展成熟,现已加强了对供心的保护。术前长时间的慢性心力衰竭诱发的肺动脉高压,是术后早期心力衰竭的致命因素。对受体的肺动脉压力做术前评估,是预防术后发生右心衰竭的重要一步。术后监护中,注意纠正缺氧,给予正性肌力药物,加强利尿,控制入量,可减轻右心的负担。但是当心力衰竭反复出现时,就需要考虑再次的心脏移植。


3) 急性排斥反应:

急性排斥反应是受心者T淋巴细胞活化后引起的细胞免疫反应,在术后5~7日即可发生,术后3个月内发生率最高,1年后发生机会减少。急性排斥反应早期可以无任何症状及体征,只是在急性排斥反应晚期出现心力衰竭。通过心肌内膜活检可以早期做出诊断,及时使用环孢素A(CsA)、泼尼松、硫唑嘌呤等免疫抑制药物,绝大部分急性排斥反应可有效逆转。然而,当所有治疗都不能逆转排斥反应,且移植到受体体内的供心发生进行性功能衰竭,唯一的办法就是紧急进行再次心脏移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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